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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品保用
條款及細則

床褥 - 10 年保用


我們為所有 SKYLER 床褥提供 10 年有限保用(下稱「保用」),保用期由送貨或取貨日起計算。保用並不能轉讓他人,及只包括原來的顧客。該顧客必須是產品的擁有者,方能享有保用。

假如床褥沒有與原裝床褥布套一起使用,或在承托力欠佳之床架或支撑平台上使用床褥,如網底架、尺碼不符或表面不平坦的床架等,該床褥則無法受保。


保用適用範圍:

  • 在正常使用下,發現結構性或製造性缺陷,包括床褥中的結構缺陷而導致海棉物料撕裂。
  • 床褥在沒有施加重量下,下陷 1 吋(25 mm)或以上。


保用範圍不包括:

  • 對產品軟硬,質感及舒適度之個人喜好。
  • 人為損壞或疏忽使用(如長時間坐於在床褥邊緣上某一位置、遭過度摺疊、屈曲、站立或跳躍等)而導致床褥結構或布套出現撕裂、被燃燒的痕跡、污漬、染色等損害。
  • 床褥布套經洗滌、曝曬或高溫處理而導致收縮或變形等情況。
  • 如購買床褥時只有床褥布套(不是床褥)出現缺陷,我們只會更換床褥布套部分,而不會更換整張床褥。
  • 床褥邊緣手挽。
  • 床褥隨著時間及正常使用的自然耗損,包括不影響床褥釋壓功能和承托的微小變化或稍增的柔軟度。
  • 因床褥保養不良或外在環境因素而引起的損壞,如發霉、變色、異味或床蝨等。
  • 非家居環境內使用床褥。
  • 於香港或澳門以外的地方使用。
  • 氣味(部分床褥物料帶有輕微自然氣味)。
  • 細微的生產或外觀上的瑕疵,例如縫線小量不均。
  • 床褥尺寸(長、闊)異差少於 2 cm。
  • 任何有關醫療或健康問題的情況(如過敏、疼痛、不舒適等)。
  • 透過未經 SKYLER 授權的經銷商購買的任何床褥(不論是否由 SKYLER 生產)。
  • 任何以「現狀」、「預先處理」、「曾修理」、「已使用」、「舒適原因退回」、「退回」、「曾經擁有」出售的任何床褥,或以其它類似字句説明產品不是「全新」或「第一手」,或曾經已被其他人士購買或使用。


保用期首 2 年內, SKYLER 將酌情提供免費的床褥或布套維修或更換服務,並保留最終決定權。由第 3 年到第 10 年,維修或更換服務將收取費用,而更換費用以「產品屆時售價一成,乘以已購買年期」來計算。

如相同床褥型號或物料缺貨,SKYLER 有權以相近的型號或物料取代,價格差異均由顧客承擔。

已維修或更換的床褥或布套將受原有的床褥保用期所涵蓋,保用期將以原有床褥的送貨/取貨日期起計算。

此保用條款不得退款,並僅涵蓋成功申請保用個案的產品更換及維修。

床墊 - 5 年保用


我們為所有 SKYLER 床墊提供 5 年有限保用(下稱「保用」),保用期由送貨或取貨日起計算。保用並不能轉讓他人,及只包括原來的顧客。該顧客必須是產品的擁有者,方能享有保用。

假如床墊沒有與原裝床墊布套一起使用,或在承托力欠佳之床架、支撑平台、或不相配的床褥上使用床墊,如網底架、尺碼不符或表面不平坦的床架或床褥等,該床墊則無法受保。


保用適用範圍:

  • 在正常使用下,發現結構性或製造性缺陷,包括床墊中的結構缺陷而導致海棉物料撕裂。
  • 床墊在沒有施加重量下,下陷 15 mm 或以上。


保用範圍不包括:

  • 對產品軟硬,質感及舒適度之個人喜好。
  • 人為損壞或疏忽使用(如長時間坐於在床墊邊緣上某一位置、遭過度摺疊、屈曲、站立或跳躍等)而導致床墊結構或布套出現撕裂、被燃燒的痕跡、污漬、染色等損害。
  • 床墊布套經洗滌、曝曬或高溫處理而導致收縮或變形等情況。
  • 如購買床墊時只有床墊布套(不是床墊)出現缺陷,我們只會更換床墊布套部分,而不會更換整張床墊。
  • 床墊隨著時間及正常使用的自然耗損,包括不影響床墊釋壓功能和承托的微小變化或稍增的柔軟度。
  • 因產品保養不良或外在環境因素而引起的損壞,如發霉、變色、異味或床蝨等。
  • 非家居環境內使用床墊。
  • 於香港或澳門以外的地方使用。
  • 氣味(部分床墊物料帶有輕微自然氣味)。
  • 細微的生產或外觀上的瑕疵,例如縫線小量不均。
  • 床墊尺寸(長、闊)異差少於 2 cm。
  • 任何有關醫療或健康問題的情況(如過敏、疼痛、不舒適等)。
  • 透過未經 SKYLER 授權的經銷商購買的任何床墊(不論是否由 SKYLER 生產)。
  • 任何以「現狀」、「預先處理」、「曾修理」、「已使用」、「舒適原因退回」、「退回」、「曾經擁有」出售的任何床墊,或以其它類似字句説明產品不是「全新」或「第一手」,或曾經已被其他人士購買或使用。


保用期首 2 年內, SKYLER 將酌情提供免費的床墊或布套維修或更換服務,並保留最終決定權。由第 3 年到第 5 年,維修或更換服務將收取費用,而更換費用以「產品屆時售價兩成,乘以已購買年期」來計算。

如相同床墊型號或物料缺貨,SKYLER 有權以相近的型號或物料取代,價格差異均由顧客承擔。

已維修或更換的床墊或布套將受原有的床墊保用期所涵蓋,保用期將以原有床墊的送貨/取貨日期起計算。

此保用條款不得退款,並僅涵蓋成功申請保用個案的產品更換及維修。

枕頭 - 3 年保用


我們為所有 SKYLER 枕頭提供 3 年有限保用(下稱「保用」),保用期由送貨或取貨日起計算。保用並不能轉讓他人,及只包括原來的顧客。該顧客必須是產品的擁有者,方能享有保用。


保用適用範圍:

  • 在正常使用下,發現結構性或製造性缺陷,包括枕頭中的結構缺陷而導致海棉物料撕裂。
  • 枕頭在沒有施加重量下,下陷 15 mm 或以上。


保用範圍不包括:

  • 對產品軟硬,質感及舒適度之個人喜好。
  • 凝膠墊物料出現有分裂的狀況。
  • 人為損壞或疏忽使用(如把枕頭過度摺疊、屈曲、或在枕頭上坐立或跳躍等)而導致枕頭中的海綿結構性或布套表面出現切口、被燃燒的痕跡、污漬、染色等損害。
  • 枕頭布套經洗滌、曝曬或高溫處理而導致收縮或變形等情況。
  • 如購買枕頭時只有枕頭布套(不是枕頭)出現缺陷,我們只會更換枕頭布套部分,而不會更換整個枕頭。
  • 枕頭隨著時間及正常使用的自然耗損,包括不影響枕頭釋壓功能和承托的微小變化或稍增的柔軟度。
  • 因產品保養不良或外在環境因素而引起的損壞,如發霉、變色、異味或床蝨等。
  • 非家居環境內使用枕頭。
  • 於香港或澳門以外的地方使用。
  • 氣味(部分枕頭物料帶有輕微自然氣味)。
  • 細微的生產或外觀瑕疵,例如枕頭布套縫線小量不均或凝膠墊內出現輕微裂縫或氣泡。
  • 枕頭尺寸(長、闊)異差少於 2 cm。
  • 任何有關醫療或健康問題的情況(如過敏、疼痛、不舒適等)。
  • 透過未經 SKYLER 授權的經銷商購買的任何枕頭(不論是否由 SKYLER 生產)。
  • 任何以「現狀」、「預先處理」、「曾修理」、「已使用」、「舒適原因退回」、「退回」、「曾經擁有」出售的任何枕頭,或以其它類似字句説明產品不是「全新」或「第一手」,或曾經已被其他人士購買或使用。


保用期內,SKYLER 將酌情提供免費的枕頭或布套維修或更換服務,並保留最終決定權。

如相同枕頭型號或物料缺貨,SKYLER 有權以相近的型號或物料取代,價格差異均由顧客承擔。

已維修或更換的枕頭或布套將受原有的枕頭保用期所涵蓋,保用期將以原有枕頭的送貨/取貨日期起計算。

此保用條款不得退款,並僅涵蓋成功申請保用個案的產品更換及維修。

防水保護套 - 2 年保用


我們為所有 SKYLER 床褥及枕頭保護套提供 2 年有限保用(下稱「保用」),保用期由送貨或取貨日起計算。保用並不能轉讓他人,及只包括原來的顧客。該顧客必須是產品的擁有者,方能享有保用。


保用適用範圍:

  • 在正常使用下,發現結構性或製造性缺陷。


保用範圍不包括:

  • 對產品軟硬,質感及舒適度之個人喜好。
  • 人為損壞或疏忽使用(如把保護套過度摺疊、屈曲、拉扯或在保護套上跳躍等)而導致保護套出現切口、被燃燒的痕跡、污漬、染色等損害。
  • 保護套經洗滌、曝曬或高溫處理而導致收縮或變形等情況。
  • 保護套隨著時間及正常使用的自然耗損,包括不影響保護套防水功能的微小變化。
  • 因產品保養不良或外在環境因素而引起的損壞,如發霉、變色、異味或床蝨等。
  • 非家居環境內使用保護套。
  • 於香港或澳門以外的地方使用。
  • 氣味(部分保護套物料帶有輕微自然氣味)。
  • 細微的生產或外觀上的瑕疵,例如縫線小量不均。
  • 保護套尺寸(長、闊)異差少於 2 cm。
  • 任何有關醫療或健康問題的情況(如過敏、疼痛、不舒適等)。
  • 透過未經 SKYLER 授權的經銷商購買的任何保護套(不論是否由 SKYLER 生產)。
  • 任何以「現狀」、「預先處理」、「曾修理」、「已使用」、「舒適原因退回」、「退回」、「曾經擁有」出售的任何保護套,或以其它類似字句説明產品不是「全新」或「第一手」,或曾經已被其他人士購買或使用。


保用期內,SKYLER 將酌情提供免費的保護套維修或更換服務,並保留最終決定權。

如相同保護套型號或物料缺貨,SKYLER 有權以相近的型號或物料取代,價格差異均由顧客承擔。

已維修或更換的保護套將受原有的保護套保用期所涵蓋,保用期將以原有保護套的送貨/取貨日期起計算。

此保用條款不得退款,並僅涵蓋成功申請保用個案的產品更換及維修。

床單 - 1 年保用


我們為所有 SKYLER 床單提供 1 年有限保用(下稱「保用」),保用期由送貨或取貨日起計算。保用並不能轉讓他人,及只包括原來的顧客。該顧客必須是產品的擁有者,方能享有保用。


保用適用範圍:

  • 在正常使用下,發現結構性或製造性缺陷。


保用範圍不包括:

  • 對產品軟硬,質感及舒適度之個人喜好。
  • 人為損壞或疏忽使用(如把床單過度摺疊、屈曲、拉扯或在保護套上跳躍等)而導致床單出現切口、被燃燒的痕跡、污漬、染色等損害。
  • 床單經洗滌、曝曬或高溫處理而導致收縮或變形等情況。
  • 床單隨著時間及正常使用的自然耗損,包括因竹纖維的自然及有機特質而出現的一些正常微小變化如褪色或起球等。
  • 因產品保養不良或外在環境因素而引起的損壞,如發霉、變色、異味或床蝨等。
  • 非家居環境內使用床單。
  • 於香港或澳門以外的地方使用。
  • 氣味(部分床單物料帶有輕微自然氣味)。
  • 細微的生產或外觀上的瑕疵,例如縫線小量不均。
  • 床單尺寸(長、闊)異差少於 2 cm。
  • 任何有關醫療或健康問題的情況(如過敏、疼痛、不舒適等)。
  • 透過未經 SKYLER 授權的經銷商購買的任何床單(不論是否由 SKYLER 生產)。
  • 任何以「現狀」、「預先處理」、「曾修理」、「已使用」、「舒適原因退回」、「退回」、「曾經擁有」出售的任何床單,或以其它類似字句説明產品不是「全新」或「第一手」,或曾經已被其他人士購買或使用。


保用期內,SKYLER 將酌情提供免費的床單維修或更換服務,並保留最終決定權。

如相同床單型號或物料缺貨,SKYLER 有權以相近的型號或物料取代,價格差異均由顧客承擔。

已維修或更換的床單將受原有的床單保用期所涵蓋,保用期將以原有保護套的送貨/取貨日期起計算。

此保用條款不得退款,並僅涵蓋成功申請保用個案的產品更換及維修。

如顧客需要在保用範圍内申請保修服務,請電郵至 contact@skyler.hk 或致電 (852) 2877 8668。